政府保護兒童政策保障兒童免受虐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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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的保護兒童政策是保障兒童免受任何形式的虐待,並且有責任提供服 務,防止和處理虐待兒童事件。
社會福利署助理署長(家庭及兒童福利)朱楊珀瑜今日(星期六)出席保良 局-一九九六年度誼親日活動時,作上述表示。
朱楊珀瑜說:「虐兒問題受到關注,因爲它對兒童的成長,及能否成為一個 對社會有貢獻、奉公守法的良好公民,有很大的影響。」
為了更有系統地執行政策,社會福利署於一九九三年重新召開防止虐待兒童 工作小組。除廚社會福利署署長擔任主席外,會員包括來自醫管局、教育署、警 務處、社會福利署及非政府機構等的專業人士
她說:「工作小組的目標是從不同的專業角度,研究如何合現有的政策及服 務更臻完善。
「在過去三年中,它重要的成果包括有關推行修訂的保護兒童法例、訂定工 作指引,供給各有關專業人士參考,成立保護兒童資料系統、設立多專業關注虐 兒問題地區議會及統籌宣傳和公眾教育工作等。」
在提供服務的過程中,朱楊珀瑜指出社署保護兒童課的個案工作員是以兒童 的福利為最重要的考慮。如果兒童安全受到威脅,工作以會行使法庭賦予他們的 權力,即時安置兒童到安全的地方,然後召開多專業的個案會議,為兒童訂定長 遠的福利計劃。
她說:「如果有需要,他們會為兒童Î住宿照顧,包括寄養服務、兒童之 家、兒童院等,希望兒童最終能與家庭團聚。」
「但有時亦會由於個別個案的需要,安排領養。同時,虐兒者和受虐的兒童 同樣會接受專業人士的細心治療和輔導。」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