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違反《稅務條例》被罰款一萬元
****************
8
一間公司被控在無合理辯解情況下,未有在一名高級職員停止受僱於該公司 和離港前最少一個月內以書面通知稅務局局長有關事項,今日(星期一)在西區 裁判法院被判罰款共-萬元。
被告Winterthur Swiss Insurance Co.於 一九八九年五月十七日至一九九三年一月三十一日期間僱用及支付薪金給一名高 級職員,但卻未有遵照《稅務條例》的規定,就該僱員停止受僱於該公司利離開 香港一事預先通知稅務局局長,以致稅務局局長無法向該職員追討其應繳的薪俸 稅。
完
被告在西區裁判法院承認上述控罪,被判罰款共一萬元。
成衣公司虛報產地來源被判鬧款二十多萬元
*******************
一間成衣製造公司及其一名股東今日(星期一)在觀塘裁判法院承認五項申 請出口來源證虛報資料罪名,分別被判罰款十萬四千元及四萬六千元。
此外,該成衣製造公司並[內兩批男裝內衣,批萬千大阿四十五 件、另一批一萬二千六百零八件,使用及企圖使用虛假的「香港製造」標籤,被 判罰款十七萬元。
全部涉案貨物均輸往美國,包括四萬條男裝內衣袂及三千六百七十二條女装 內衣衭,總值一百零八萬元。
控方指出,根據海關人員調查,發覺必偉實業有限公司於一九九五年三月至 五月期間,透過公司其中一名股東謝福全安排,在中國間工廠生產該批四萬條 男裝內衣及三千六百七十二條女裝內衣袜。
為著申請五份香港配額將貨物輸往美國,被告公司虛報在香港生產該等貨 物。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