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與一九九四年第四季比較,船隻數目增加百分之十一,而容量則增加百
分之七。
同期,離港的遠洋輪船有一萬零八百一十艘,總容量達四千四百八十萬 個凈登記噸。與一九九四年第四季比較,船隻數目增加百分之十二,而容量 則增加百分之七。
一九九五年第四季海運抵港的貨物,包括海運進口和海運抵港轉運,總 噸數估計為二千二百三十萬公噸,較一九九四年第四季增加百分之十三。
同期,海運離港的貨物,包括海運出口(港產品出口加外地產品轉口) 及海運離港轉運,總噸數估計篇--千零二十萬公噸,上升百分之八。
以重量計,海運抵港的貨物中,百分之八十二爲海運進口貨品及百分之 十八爲海運抵港的轉運貨品。這類貨運中有百分之五十四爲貨櫃貨物。
而海運離港的貨物中,百分之五十七為海運出口貨品(包括港產品出口 加外地產品轉口)及百分之四十三為海運離港的轉運貨品。這類貨運中有百 分之八十七爲貨櫃貨物。
以上統計的摘要列於表--
一九九五年第四季海運抵港的貨物(包括海運進口和海運抵港轉運)的 首五個裝貨國家為新加坡(以重量計佔百分之十八)、日本(百分之十三)、 台灣(百分之十二)、中國(百分之十)及美國(百分之十)。海運離港的 貨物(包括海運出口和海運離港轉運)的首五個卸貨國家爲中國(百分之二 十五)
"
美國(百分之十七)、台灣(百分之七)
台灣(百分之七)、日本(百分之六)及德
國(百分之五)。
海運抵港的貨物以重量計的首五組主要貨品,包括石油、石油產品及副 產品(百分之二十一):人造樹脂及塑膠原料(百分之十);煤、燃煤及煤 球(百分之十);鋼鐵(百分之六)及其他以原料分類之製成品(百分之五)。
海運離港的貨物以重量計的首五組主要貨品,包括機械(百分之十三); 其他以原料分類之製成品(百分之十);石油、石油產品及副產品(百分之 七);其他製成品(百分之六)及玩具(百分之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