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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填妥的申請書須交回所屬院校的辦事處,截止申請日期如下:

舊生:四月二十六日(香港教育學院的舊生截止申請日期爲三月二十一日)。

新生:香港科技大學:九月十三日

嶺南學院:九月十八日

香港浸會大學:九月二十日 香港城市大學:九月二十七日 香港理工大學:十月十一日 菲臘牙科醫院:十月十六日

香港教育學院:十月二十五日

香港科技學院(青衣):十月二十五日

香港科技學院(柴灣):十月二十五日

香港中文大學:一九九六/九七學年開課後第二個星期五。

香港大學:取錄書發出日期後起計......天。

一九九六至九七學年新註冊的研究生:截止日期為註冊日期起計兩個 月內(不論任何情況下,申請書必須於一九九七年二月底前遞交)。

學生資助或貸款數額的計算方法,為將家庭收入減去可扣除的開支,並 除以家庭成員人數以計算每年家庭成員可動用的收入,此數目將是用作決定 資助或貸款的款額。而若家庭資產超過所訂上限,受助的數目會因而減少。

如有需要,申請人及/或一熟悉其家庭狀況的成年家庭成員將獲安排與 該辦事處人員會晤,澄清申請所填報的資料

由一九九五至九六學年開始,該辦事處增設一項「貸款擴展計劃」, 作 為本地專上學生資助計劃一部分,向未能通過家庭入息審查的申請人或通過 審查但只獲低額貸款的申請人另外提供資助。

根據計劃,每年可動用收入超逾所訂的可受資助限額但仍未超過某一水 平時,可依比例獲得特別貸款,還款的年息爲四厘。此計劃的最高援助額會 每年檢討。

此外,成功申請本地專上學生資助計劃的人士,若所得貸款少於貸款擴 展計劃的最高擴展貸款,也可獲兩者差額的擴展貸款,年息亦爲四厘。

學生資助辦事處發言人提出忠告,倘若填報資料失實,不但會招致申請 被拒,更可能受到刑事檢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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