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百一十四名越南非法入境者明離羈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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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發言人今日(星期二)宣布,由於英國樞密院最近所作的判決,當 局決定准許爲數達二百一十四名越南非法入境者於明日離開羈留中心。

此外並或有需要准許另外四十名越南非法入境者離開羈留中心。當局正 在研究他們的個案,並會盡快作出決定。

這些獲准離開羈留中心的越南非法入境者將會首先入住新秀難民營。待 望后石難民營的營舍改善工作完成後,他們即會獲安排遷入。

涉及這宗樞密院案件的上訴人的基本論據是,越南政府的政策是不會收 回非越南國民,而由於越南政府視他們為「非國民」,因此,即使他們提出 自願回國,亦不會獲核實身分俾能返回越南。在這情況下,把他們羈留(等 候返)的目的未能達到,而他們亦不能繼續被合法地羈留。

樞密院接納這論據,並下令將四名上訴的越南非法入境者釋放。他們已 全部離開羈留中心。

發言人說:「有見於樞密院的判決,政府除下令准許這批根據判決不能 繼續被合法羈留的越南非法入境者離開羈留中心外,別無他法。」

我們必須跟随最高司法機構的決定,依法而行。」

「准許這批越南非法入境者離開羈留中心並不等於他們將會在本港定 居。我們會繼續與越南當局商討把他們遣返越南的問題。」

「當越南政府同意收回這批人士時,我們會再度羈留他們,然後按自願 遣返計劃或有秩序遣返計劃,把他們還回越南。」

今次獲准離開羈留中心的越南非法入境者,當中有些會被越南政府拒絕 接收,另一些則與樞密院判決的情況相同。當局都會就每個個案的個別情況 詳加考慮。

這批越南非法入境者將在簽保後離開羈留中心,但他們在港不會有居留 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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