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人員專業操守議會選舉提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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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署提醒學校及教育團體在下星期三(三十三日)前3第二屆教育 人員專業操守議會選舉提名。
所有提名須於當日正午前送達教育署。
教育主任(教育人員專業操守議會)劉立今日(星期五)說:「每周 日校可提名一名全職常額檢定教員(包括校長)為候選人。」
「六十名或以上屬於同一類別學校的全職檢定教具/准用敎員,亦可提 名該類別學校的一名全職常額檢定教員為獨立候選人。」
「合資格的教育團體亦獲邀提名候選人,其他有意在議會選舉中提名參 選人或投票的團體須先向教育署登記。」
團體須符合下列條件方可獲登記:
* 必須已向職工會登記局、社團事務處或公司註冊處註冊,但獲公司註冊 處豁免註冊者除外;及
* 須至少有百分之八十的成員為在職全職教員或檢定教員,或獲教育署署 長豁免註冊的教師,
教育署呼籲教師、學校及教育團體參與議會選舉活動及支持教育人員專 業操守議會。
該議會根據教育統籌委員會第五號報告書的建議,在一九九四年四月成 立,議會成員的任期為兩年。
現屆成員的任期將於五月-日起滿,屆時新成員將獲委任。議會的組織、 職權範圍 成議會的方法將維持不變。
議會共有二十八名成員,分別來自三個類別:教育團體提名類別 教師 提名類別和教育署署長提名成員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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