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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訓與師資諮詢委員會邀請團體參與為教師訂定語文基準顧問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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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訓與師資諮詢委員會現正邀請有興趣人士,參與就教育統籌委員會在 有關語文能力的第六號報告書草稿中建議為教師訂定語文基準資格而進行的 顧問研究。

師訓與師資諮詢委員會發育人今日(星期一)指出,敎會第六號報告 書建議師訓與師資諮詢委員會應優先落實為教師訂定語文基準資格的建議。 因此顧問研究應集中於下列其中一項或兩項研究:

(1) 英文科及使用英語為授課語言的中小學教師的基準資格研究;

(2) 中文科(包括普通話)及使用廣東話為授課語言的中小學教師的基 準資格研究。

有興趣的人士或團體可以致函師訓與師資諮詢委員會秘書,查詢顧問研 究的詳情及顧問工作簡介。有關建議須在三月八日(星期五)或以前,送交 委員會秘書處。如有需要,有意參與顧問研究者可能要向評審小組解說建議 的內容。

所有函件請寄交:

香港雪廠街

中區政府合署(西座)

九二零A室

教育統籌科轉交

師訓與師資諮詢委員會秘書收

如有查詢,請致電與師訓與師資諮詢委員會秘書聶世蘭聯絡,電話號碼:

二八一零三九五零,傳真機號碼:二五三七 四五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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