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明揚在記者會上表示,政務科由今日開始就該兩方面的歧視問題進行為期 兩個月的公眾諮詢。文件將政務科研究所找出的問題撮要列出,並且提出解決有 關問題的可行措施。

孫明揚希望市民積極參與討論,並指出文件內載列的可行措施只作為引發討 論的基礎而已。

他說:「我們對這些建議並無既定立場,亦歡迎市民提出其他建議。公眾的 反應有助引導我們在這兩個範疇訂定未來路向。」

孫明揚表示,文件臚列的各項措施均對公眾有所影響,他說:「故此市民應 詳細考慮有關問題,積極發表意見。

「當我們完成分析公眾的意見後,會將研究結果向立法局匯報,

至於諮詢文件的形式方面,孫明揚表示,兩份文件均採用類似的模式。每份 文件都撮述政務科就其他國家處理該等歧視行為的經驗所進行的研究;以及透過 與不同非政府組織和關注團體討論後,就本港情況而作出的評估。

孫明揚說:「我們曾經與超過三十個團體會面,其中包括婦女團體、同性戀 者團體、僱主及僱員組織、宗教團體、社會服務團體、教育團體、財務機構以及 學術界人士。」

至於有關性傾向的研究,政府在這方面進行了一項意見調查,搜集公眾對 不同形式的性傾向所持的態度 J

談到有關因個人家庭狀況而遭受歧視的研究時,孫明揚說,經過與多個不同 關注團體討論後,發現兩類最可能受到歧視的人士為那些需要照顧年幼子女的人

(通常為女性)和單親家庭人士。

他說:「此種歧視情況大多在就業和提供居所方面發現。」

孫明揚指出,政府目前已提供多類福利和支援服務、推行再培訓計劃及透過 已制定的法例,例如《性別歧視條例》和《父母與子女條例》,為有關人士提供 援助。

倘若公眾認為有需要進一步促進不同家庭狀況的人士享有平等機會,文件內 亦列出多項可行的立法及非立法措施,供市民參考,發表意見。

談到立法建議時,孫明揚邀請市民就有關法例的各方面表達意見,尤其是 「家庭狀況」的定義,所包括的活動範疇或須關注的問題以及執行機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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