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局冀就與《基本法》二十三條概念有關問題與中方達成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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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司黎慶寧今日(星期三)表示,就有關《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的概念的 問題,當局會以其在聯合聯絡小組已向中方提出的意見為基礎,積極尋求辦法早 日與中方達成協議。

黎慶寧在立法局就「保障香港市民的公民權利」的動議辯論中致辭時表示, 當局-

分理解到,社會各界都認為這些討論不應無限期地拖延下去,應該早日見 到成果。

他說:「聯合聯絡小組收到這些意見,至今有六個月。由於事關重大,內容 繁複,是必須給予中方-

裕時間,去-

分考慮所有問題。」

然而,黎慶寧指出,透過既定渠道進行磋商而仍然停滯不前,將會損害港人 對香港的信心。

他說:「我們當然不希望出現這種情況。」

就有立法局議員建議,政府應採取行動,向立法局提出有關的立法議案,而 無須等待聯合聯絡小組的討論結果,黎慶寧表示:「我們相信,如果我們透過既 定的渠道,繼續與中方商討有關法律的本地化和適應化的問題,則我們達到目標 的機會便會較大。」

他說,立法局議員若在聯合聯絡小組討論這些事項之際,即著手提出非官方 議員條例草案,只會收到相反效果。

他說:「按現時的情況來說,若訂出明確的限期,對事情也沒有幫助。」

黎慶寧強調,政府當局和很多立法局議員一樣,對於今天所提出的議案同樣 感到關注。

他說:「我們正採取步驟,去解決有關的問題。然而,這項立即採取立法行 動的建議,並不能幫助我們取得成果。」

「因此,我們不贊成加快行動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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