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言人說,這次訪問是中港兩地進行的述中官員互訪活動之,

他說:「互訪計劃旨在增進兩地官員對彼此的制度及生活方式的了解。」

港府高層官員將會向代表團講解有關經濟發展、基建發展、貿易、金融及財 經事務,以至運輸等各方面的政策。

當局告誠承建商不可進行違例建築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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署黎今日(星期五)直接及透過香港建造商會提醒所有註冊

承建商,指根據法例,他們須對違例建築工程負責。

根據《建築物條例》,未經建築事務監督批准及同意而進行建築工程,即屬 違法。

余黎世強調:「樓業主自行找承建商進行棋'收建及建工程,乃相當 普遍的事。這也許是出於方便或無知。不過,註冊承建商則應清楚知道,法例規 定他們不得進行違例建築工程,他們應告訴客戶,必須向認可人;或註冊結構工 程師尋求專業指導。」

她同時要求各區政務處協助,籲請業主、樓宇管理公司及業主立案法團遏止 這社會問題,並提醒他們

* 如他們的物業要進行改建及加建,必須尋求專業指導:及

* 未經批准擦自進行建築工程乃刑事罪行。

她解釋:「單憑政府的努力並不足夠。政府的資源(包括屋宇署的人手)皆 來自納稅人的金錢。我們不能期望納稅人給予無限的經費或資源。我們必須得到 其他人士的合作。非法僭建物刑問題是社會問題,我們需要各界人士:支持,合力解 決這問題,最好是不要讓這問題蔓延。」

「違例搭建物對他們本身、其家人及市民的生命財產,都會構成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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