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3

他指出在一九九三年一月生效的《刑事罪行(酷刑)條例》,不僅制定及界 定酷刑罪行的定義,並訂定適當的嚴峻罰則;此外,該條例亦提供了若干項程序 上的保證和保障,這些保證和保障都是公約規定締約成員所必須制定的。

黃繼兒說,為加強這些與禁止酷刑公約特別有關的法律條文,香港亦制定若 干體制和行政安排,使該等條文更加有意義和有效用。

他說:「其中較為顯著的有:悠久鞏固的法治傳統、完全獨立的司法機構和 多種申訴渠道;包括申訴專員、投訴警方獨立監察委員會等。」

此外,黃繼兒亦提及當局已主動採取或正在推行多項特別措施,以便處理違 反人權的案件,這當然會包括任何涉及施行酷刑的指控。

「這些特別措施包括向司法機構提供更多資源,確保案件能迅速獲得審理, 及讓根據《人權法案條例》提出索償的人士可以更易獲得法律援助。」

「香港政府亦正在考慮加強投訴方獨立監察委員會的角色,特別是委任市 民監察調查投訴的工作。」

此外,黃繼兒亦有就報告提及的內容,向委員會陳述一些最新的發展。

首先,香港政府已完成一項檢討,就是《刑事罪行(酷刑)條例》內關於引 渡的條文是否已-

分反映該公約第八條規定,而所得的結論是肯定的。

其次,香港政府亦正着手修訂《監獄規則》,刪除餘下有關體罰的提述;而 政府的目標是在這個立法局會期內完成這項工作。

第三,政府希望在這個立法局會期內提出條例草案,把投訴警方獨立監察委 員會成爲一個法定機構。

黃繼兒在總結時向委員會保證,他會將所有對於報告的評語或建議如實向英 國和香港政府匯報,而雙方政府亦會對這些評語或建議作出最詳盡及仔細的研 究。

他又說:「他們會抱著積極、進取和開明的態度,並經常以確保和促進香港 能完全享有上述公約列明的權利為目標。這個目標正是英國政府、香港政府與 員會的共同目標。」

Share This 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