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余梅芬 高德律 許智威 黃漢豪 趙崇嗣 杜佩玲 布立言 黃珍妮
完
財產繼承法例修訂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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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最近對有關財產繼承法例作出的一些重要修訂今日(星期五)起生效。
今日出版的政府憲報刊載了有關《一九九五年遺囑(修訂)條例》、《一九 九五年無遺囑者遺產(修訂)條例》和《財產繼承(供養遺屬及受養人)條例》 的生效日期公告。
政務科發言人說,上述法例於本年七月制定,目的是使有關財產繼承的法例 更切合社會需要,以及消除多年來在法律上出現的異常情況。
他表示,政務科已印製一款中、英文對照單張,介紹法例修訂後的主要內 容。
《遺囑條例》列出有關遺囑的法律規則,而單張亦載有關於這項條例的主要 修訂。
其中一項就是在修訂條例生效後,華人若以中文訂立的遺囑,將不能再獲豁 免受法例所列明有關簽立遺囑的規定所規管。
《無遺囑界遺產條例》則就無預立遺囑或其遺囑僅包括部分遺產的人士去世 後的遺產分配辦法作出規定
發言人說,有關修訂主要是合尙存配偶的地位得以改善。
此外,《財產櫆承(供養蕸屬及受養人)條例》已取代《遺屬生活費條 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