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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租祥指出,公務員公共房屋配額並非初級公務員的權利,而是當局爲員方 而設的一項重要房屋福利。他強調說:「因此,公務員不會因為配額修改而得到 補償。」
他補-
說,政府並沒有改變政策,亦不打算這樣做。
為初級公務員而設的公共房屋計劃於一九六三年開始推行。初級公務員除可 透過輪候公屋登記冊申請公屋外,還可以透過這項計劃獲編配公共房屋。這項配 額計劃推行至今,共有三萬七千六百六十六名人員及其家屬受惠。
過去多年,該配額所提供的公共房屋數目不盡相同,須視乎房屋委員會的建 屋量,以及對公共房屋的需求而定。
配額的分配可分為一般配額和特別配額兩類。屬於總薪級表及第一標準薪級 表的公務員,可透過一般配額申請編配公共房屋。至於居於部門宿舍及距離最低 退休年齡不超過十年的初級警務人員和紀律部隊員佐級人員,則可透過特別配 額,申請公屋・
施祖祥說:「配額內各類名額的分配,須與員方協商決定。」
由一九九一/九二年度起,總薪級表人員佔六百六十個名額、第一標準薪級 人員佔四百四十個、初級警務人員佔四百個,以及其他員佐級人員佔二百個。
有資格申請的人員爲:支薪點於總薪級表第二十一點(現時月薪為二萬二千 第三十五元或以下、醫務人員薪級表第二十八點(現時月薪爲二萬八千零一十 五元)或以下、紀律部隊所有員佐級人員(最高支薪點爲二萬三千一百八十元) 及所有第一標準薪級人員(最高支薪點爲九千二百二十五元)。
他說:「配屋優先次序則按年資而編定。凡有意透過輪候公屋糖登記冊申請 公屋的人員,他們的申請資格不會因這個計劃而受到影響。事實上,對於合資格 的人員來說,更可透過這個額外的途徑輪候公屋。」
政府將會稍後發出通告,邀請合資格的公務員申請公務員公共房屋配額所提 供的名額,並會盡快展開分配工作。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