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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督與到訪美國國會議員討論越南非法入境者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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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督彭定康及保安司黎慶寧今日(星期五)上午會見到訪的美國國會議員 Mr Chris Smith,商討有關越南非法入境者的問題。

會談中,Mr Smith獲悉香港自一九七五年開始便收容近二十萬名來 自越南尋求庇護的人士,抵港的船隻從來沒有被拒絕收容。自一九七九年,香港 在這個問題上已耗資近九億美元,另外,聯合國難民專員公署亦欠香港共一億三 千萬美元。

根據美國亦是成員國之一的綜合行動計劃,所有經身份審核程序甄別爲難民 的越南人均應獲外國收容,而那些被甄別為非難民的便應返回越南。

Mr Smith獲告知香港的甄別程序是與聯合國難民專員公署共同制定 的,而難民專員公署完全可以得知甄別的過程。

甄別制度由兩部分組成,人民入境事務處人員會根據聯合國一九五一年有關 難民身份的公約及一九六七年的有關協議為抵港的越南入境者進行第一步甄別。 那些被甄別為非難民的可向難民身份覆檢委員會上訴,由該委員會作出最後決 定。

甄別制度內設檢討機制,例如:越南入境者是-

分了解整個甄別程序;在整 個甄別過程中,難民專員公署會給予法律及其他諮詢服務。政府不斷地檢討這個 制度,同時亦會考慮難民專員公署及非政府機構所提的建議而加以改善。

香港的法院亦會在若干個案中對甄別程序作出仔細的審察,亦發現甄別程序 是合理及公平的。有關甄別程序亦從沒有出現任何牽涉貪污的指責。

難民專員公署亦可運用其權力進一步保障甄別過程中被介定為非難民的越南 入境者。專員公署會覆核所有被甄別爲非難民身份的決定;若公署不同意有關的 決定,則可以運用國際授予的權力,給予越南入境者難民身份。在過去共四萬八 千六百個被甄別爲非難民的個案中,有約一千五百四十個個案由難民專員公署過 大運用其獲授予的權力給予難民身份。

所有在香港的越南入境者已在去年十月完成甄別程序。

有關一些傳言說本港在甄別船民的程序中,預先訂下一個難民的數額,Mr Smith獲告知這些傳言是毫無根據的。香港毫無理由需要這樣做,因爲香港 不是一個收容那些經甄別爲難民的地方。對香港來說,更有利的做法是給予更多 人難民身份,然後將收容他們的責任推給其他收容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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