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科對電力公司的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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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新聞界查詢有關陸恭蕙今日(星期三)向申訴專員投訴一事,經濟科發言 人解釋說,經濟科是根據政府與兩間電力公司達成的管制計劃協議,負責電力供 應政策及監管兩間公司的表現。
發言人說:「經濟司認為管制計劃一直正確地施行;如果申訴專員認為有需 要作出調查,他表示歡迎。」
發言人指出,陸恭蕙的投訴主要涉及政府政策,而不是有關經濟科採取的任 何行政措施。經濟科會考慮陸恭蕙提出有關政策方面的詳細事項,並會稍後逐一 作出回應。
他說:「政府實施管制計劃政策的基本原則是確保本港有可靠及不間斷的電 力供應,來支持急劇增長的經濟及社會發展,而這項服務能在合理價格下有效率 地提供給市民。」
「電力公司必須及早策劃以應付未來的需求,而計劃及興建一間發電廠是需 要一段長時間(通常約七年)。」
「我們同意有需要提高發電及電力使用方面的效率,但亦必須確保在決定我 們的能源供應政策時,能考慮到其他重要因素,如足夠能量以應付未來的需求, 以及極為可靠的電力供應。
「經濟科並正採取改善發電及電力使用效率的方法,包括由電力公司制訂節 省能源的試驗計劃。」
至於電力公司的投資問題,發言人解釋說,所有電力公司建議的大型計劃均 由經濟科小心審核,並獲得各政府部門及顧問專家的支持,以確保考慮到財政、 效率、環境及其他因素後,任何建議的新發電廠均是有需要及有理由去興建的。
發言人說:「管制計劃符合消費者的利益。我們很少有電壓不足的問題,而 香港亦是全東南亞電費最廉宜的地區之一。事實上,在過去十年本港的電費均維 持在低於通脹的水平。換言之,自一九八五年以來,電費已實質減少了共超過百 分之四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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