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另一方面,產品出口值有較大跌幅的包括非金屬礦產製品業(減五千萬元即 百分之二十八)及鞋類製品業(減二千二百萬元即百分之五十一)。

以上的統計數字,是把對外貿易分類中的出口商品,根據通常產製此等商品 的工業,再行組合而成,黃金及金幣之交易則不包括在內。

以上的工業分類法是採用香港標準行業分類(HSIC)。這套行業分類與 貿易統計報告所採用的聯合國標準國際貿易分類法(SITC)不同。工業分類 法與生產過程有較大關係,而貿易分類法則較側重產品的用途。

在參考這些按產品所屬工業分類的本港產品出口統計數字時應注意,雖然有 些出口產品要經多次加工程序,但是在編製以上統計數字時,這一類產品的全部 價值,均歸入進行該產品的最後生產工序的工業中。此外,某一類工業的本港產 品出口數字,亦可能包括來自其他工業類別的機構所生產的副產品。

有關按產品所屬業分類的本港產品出口統計的更詳細資料,可參閱由政府 統計處綜合經濟統計調查組提供的附表,至於更詳細的統計數字,則載於《一九 九五年六月香港對外貿易》報告內。

查詢請電二八零五六六四二。

( 下頁續附表)

Share This 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