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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具及兒童產品安全條例》上訴委員團成員再獲委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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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發言人今日(星期五)宣布,工商司已再次出《玩具及兒童產品安全 條例》下之上訴委員團成員,任期為兩年半,由即日起生效。
主席
再獲委任的上訴委員團成員如下:
廖長城御用大律師
副主席
徐康全
成員
陳文
周黃美寶
高隆博士
范世義
何兆鑒博士
林健鋒
林惠玲
劉紹雄
李家仁醫生
李賽群
龐富偉 石慶麟 施戴文 鄧善均 黃國強
發言人說:「上訴委員團成員會聆訊就海關總監根據該條例第VI部作出的執 法決定或行動而提出的上訴。」
海關總監可以下列通知書的形式作出執法的決定或行動:
(a)警告通知書,該通知書規定玩具及兒童產品的供應商須改善產品的安全程 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