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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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英聯合聯絡小組機場委員會根據《關於香港新機場建設及有關問題的諒解 備忘錄》的規定及關於赤識角新機場和機場鐵路總體財務安排會議紀要的決定, 對港英政府擬與機場管理局及地鐵公司簽訂的具體協議進行了討論,並達成共識。

雙方同意港英政府現可根據中英機場委員會達成的共識,分別與機場管理局

·地下鐵路公司訂立財務支持協議。兩份財務支持協議的文本附後。

英方重申,根據機場核心工程的持續進度,港英政府直接斥資興建的七個工 程項目和西區海底隧道工程將於一九九七年六月三十日前完成,而赤臘角新機場 和機場鐵路在一九九七年六月三十日前將最大程度上完成。

中方重申,對新機場及其有關項目的建設予以支持,並再次確認,港英政府 所承擔或擔保的與機場項目有關的義務,將從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起繼續有效, 並將得到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承認和保護。

雙方表示有決心和信心,使新機場和機場鐵路的建設全速進行,盡快全部完 成。

中方首席代表

趙秘華

英方首席代表

戴維斯

(簽字)

(簽字)

一九九五年六月三十日

一九九五年六月三十日

香港新機場航空貨運服務專營權會議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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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九九五年六月三十日舉行的中英聯合聯絡小組機場委員會會議上,中英 雙方討論了香港機場管理局擬與香港空運貨站有限公司及亞洲空運中心有限公司 簽訂兩份航空貨運服務合約的問題,審議了該兩份合約文本並取得了一致意見。

中方確認,根據《關於香港新機場建設及有關問題的諒解備忘錄》的有關規 定,該兩份合約在一九九七年六月三十日後繼續有效,並將得到香港特別行政區 政府的承認和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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