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計算遣散費長期服務金最高工資上限提高
****** ************
《僱傭條例》內用以計算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的每月最高工資額,已由一萬 五千元增加至二萬二千五百元。
這項工資上限調整已於今日(星期五)在憲報刊登,並即時生效。上述調整 是於本月二十一日(星期三)在立法局提出的,並獲以決形式通過。
勞工處發言人說:「根據這項調整,合資格領取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的月薪 僱員,其所享有的遺散費及長期服務金金額,為每服務一年,可獲最後一整個月 的工資的三分二或二萬二千五百元之三分二,以數額較少者爲準。」
他說:「至於日薪或件工僱員,可得的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數額,則爲每服 務一年,可享有十八日工資或二萬二千五百元之三分二,以數額較少者爲準。」
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的總數,不應超過法例規定的最高金額。目前,該最高 金額上限是二十一萬元。
年 完
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最高每月工資上限的計算,上一次調整是在一九九零 年。
鯊魚警告仍然生效
********
區域市政總署人員今晨(星期五)在大清水第一灣附近發現鯊魚踪跡,儘管 水警接報到場經巡邏後並無發現,但當局仍勸喻市民保持警覺,切勿前往西貢海 灘游泳。
當局於六月二日起在露營灣、大清水第一灣、大清水第二灣、廈門灣、橋咀 灣、白沙洲、銀線灣及三星灣懸掛鯊魚警告旗。
文康廣播科發言人今日(星期五)說:「我們目前不會考慮除下鯊魚警告 旗,因為沒有人清楚鯊魚是否已經離去。」
「因此我們再次呼籲市民不要在周未前往西貫海面游泳或捕獵鯊魚,亦不要 在接近的地方觀察鯊魚,因為上述做法都很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