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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九五至九六年度預計可得的土地收益與一九九四至九五年度比較如下:

批地形式

一九九四至九五年度實際收益

一九九五至九六年度預計收益

拍賣/投標

一百二十七億七千六百萬元

一百四十三億七千三百萬元

私人協議方式, 七十三億四千二百萬元

一百三十二億七千萬元

換地/修訂契約 一百一十二億三千九百萬元

合計

三百一十三億五千七百萬元

九十一億六千一百萬元

三百六十八億零四百萬元

機場管理局條例草案今日刊登憲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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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場管理局條例草案今日(星期一)於憲報刊登,並於星期三(五月二十四 日)提交立法局進行首讀及開始二讀辯論。

政府發言人今日表示,該項條例草案已於四月二十五日獲行政局批准,但刊 登報的日期則推理,以便中方有時間進行審閱。

中方現已完成審閱該項條例草案,中英雙方並同意將該項條例草案刊登憲報 及提交立法局·

發言人稱該項條例草案反映與中方達成的協議。今日刊憲的條例草案與四月 二十六日發出予立法局議員傳閱的版本相同。

根據機場管理局條例草案,現時的臨時機場管理局將改稱為機場管理局,並 進行重組,但該局在合約上及其他法律上的責任,維持不變。

該條例草案列明機場管理局營運、發展及維持香港位於赤鱲角之新國際機場 的權力和職能,並包括了多項措施,以加強政府對機場管理局的監管。

發言人表示,政府於一九九四年一月以白紙條例草案形式,公布機場公司條 例草案,以諮詢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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