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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呼籲市民就《法律服務諮詢文件》發表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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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馬富善今日(星期四)呼籲付出代價使用法律服務的市民大眾就《法 律服務諮詢文件》發表意見。
馬富善在香港總商會及香港服務業聯盟聯合午餐會致辭時表示,在草擬諮詢 文件時,政府所持的原則是「以公眾利益為重
他說:「在處理有關問題時,我們並不單從政府和法律專業人的觀點出 發,也盡力從付出代價使用法律服务的市民大眾的觀點著眼。」
他表示,諮詢文件獲得的初步反應非常良好。然而到目前為止,透過傳媒或 政府的社區聯絡網獲得的意見,均集中於以下四方面:
* 廢除物業轉易的定額收費的建議;
* 禁止在所有物業轉易交易中探用共同法律代表的建議:
准許律師取得更大出庭發言權的建議;及
* 引進勝訴收費的建議。
馬富善表示,政府需要獲得對其他初步建議的意見。
他說:「正如我較早前所說,獲知消費者的意見是極為重要的。」
他補-
說,諮詢文件於本年三月底發表,而諮詢期於六月三日結束。
他說:「因此,諮詢期現已過了差不多,作。我們熱切希望市民會對諮詢文 件積極提出意見,越多越好,因為這是一項名符其實的諮詢工作。」
提到諮詢文件本身,馬富善長表示,關於引進勝訴收費辦法的問題,有意見表 示關注,認為這會導致事故訴訟及其他不符專業道德的做法。
他說:「這些擔心是由於以為這個收費制度會類似,美國的制度。但實情並非 這樣。」
他指出,諮詢文件清楚說明,如果勝訴收費獲准在香港實行,實行方法會有 很大不得。
他說:「首先,在本港的民事訴訟制度下,敗訴·方通常須負責勝訴方的 訟費。這個做法對投機性訴訟有很大阻嚇作用。這個原則在美國並不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