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賣不合規格電插頭可被檢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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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電工程署發言人今日(星期日)提出警告,該署會採取行動對付仍然售賣 不合規格電插遊和適配接鎖的人士。
根據三月二十三日生效的插頭及適配接頭(安全)規例,所有未符合規定 明的安全標準的產品不得在本港發售。
發言人指出,自從該規例生效後,機電工程署職員已巡查一百四十九間店 鋪,以確保沒有不符合安全規格的產品在市面發售。
他說:「其中有三十九間店鋪被發現仍然有不符合規例訂明安全標準的插 頭、適配接頭或電器產品出售。」
「當局已向售賣這些產品的人士發出警告信件,並正考慮對一些嚴重犯例者 採取檢控行動」
觸犯有關規例的人士,首次定罪可被判最高罰款五萬元,而第二次或再度定 罪的最高罰款為十萬元及入獄六個月。
同時,發言人表示,部分人士有錯誤概念,以為新規例規定將家用電器產 品的兩腳插頭更換上適合的三腳插頭未能提供足夠保護,因為被換上的插頭仍然 是沒有接駁地線。
他指出,並不是每一類電器產品都需要接駁地線。
發言人解釋說: 「一些電器產品如有雙重或增強絕緣裝置則不需要接駁地 線。」
「規定需要將家用電器的兩腳插頭更換上適當的三腳插頭之主要目的是要確 保有關插頭符合香港三腳插座,以消除例如因爲電器與插座接觸鬆弛產生的危
險」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