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發主人承認,教育統籌委員會第二號報告書原本建議合格幼稚深教師的薪級 為總薪級表第十點至第十八點。

他解釋說:「但這建議當時是根據幼稚園教師最低限度須具備中學會考五科 合格的準則而作出的。此外,該建議薪級表亦是參照幼兒中心主任的薪金後而作

出的。」

「但事實證明在聘請具此學歷的幼稚園教師方面困難,故此建議將學歷史 收為香港中學會考兩科合格。」

「山於學歷資格有所更改,以及考慮到幼稚園教師凵前的調練要求,故有 要將其起薪點調至相等於公務員總薪級表第七點。」

發言人補-

說:「行建議獲接納,當局將作適當轉制安排,以確保在職幼稚 園教師在轉制過程中不會蒙受損失。」

目前合格幼稚園教師獲委任為幼稚園校長,其薪酬為一萬一千三酒一十五元 至一萬七千二百九十元(總薪級表第十一點至第十八點),另加每月津貼九百六十 元。這項安排並不理想,因為幼稚關校長可能須要負責照顧上、下午校多達一下 名兒童。幼兒中心主任目前擁有本身的薪級表,即一萬三千五百三十五元至萬 九千零五十五元(總薪級表第十三點至第二點)。

為確保服務對象及工作類似的行業的薪酬及服務條件一致,工作小組建議幼 兒中心主任及新增設的幼稚園校長職級的新級埝總薪級表第十四點至第二: 點。

鑑於部分幼稚園規模很大(比幼兒中心的規模大得多),工作小組建議幼稚 校長的薪級可在特別情況下延長至總薪級表第二十四點。

工作小糺的另一項建議是根據公務員受訓職系新級表開設一個見習職級,這 建議是基於兩個職系均提供在職訓練。

開設新見習職級將可讓未合資格的幼稚園教師的薪金時增加(每月五百六 十五元),並在受訓期間獲給增薪點(目前他們須在總薪級表第一點停留三 年)。他們在完成訓練獲委任為合資格的幼稚園敎師後,薪金將在兩至三年後跳 升至總薪級表第七點。

政府亦建纖准許在住宿幼兒中心及特殊幼兒中心工作的幼兒工作者在其接受 特別訓練期間獲發相等於一個增薪點津貼,而在完成訓練後,獲發相等於兩個 增薪點的店。

在這些中心工作的人口須具特殊知識及技能,去照願來自破碎家庭而可能有 行為/情緒問題的兒童,或埝肢體傷殘或弱智兒童提供教育及訓練。

Share This 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