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老院牌照事務處四月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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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福利署轄下私營安老院註冊處已於本年四月一日起重組及命名為安老院 牌照事務處,以配合有關法例的推行。

安老院條例除第六條外,已於本年四月一日實施。

社署高級社會工作主任(安老院牌照)周廖鳳儀說:「在條例生效之後,所 有安老院必須於地點、面積、設計、結構、安全、防火措施、人手比例及護理服 務質素等各方面,符合法例要求,才可獲准經營。」

安老院條例旨在規管為年滿六十歲的人士提供住宿照顧而設立的安老院,確 保安老院所提供的服務達到合理的標準,從而保障安老院住客的福利•

周廖鳳儀說:「雖然安老院牌照事務處在四月才正式成立,但我們在過去多 月來一直忙於籌備設立新辦事處的有關工作。」

她說:「新牌照辦事處一方面將私營安老院註冊處現有社會工作聯系人手加 強,另一方面則從屋宇署及消防處借調人手組成。」 J.

目前,安老院牌照事務處共有三十一名人員,包括社工、屋宇測量師、高級 消防隊長及文職支援人員。

周廖鳳儀說,由多種專業人員在同一個辦事處下工作,新牌照事務處在處理 及審批安老院牌照的申請時,可望更爲快捷及更富效率。

她說:「如果我們沒有樓宇安全及消防安全方面的專業知識,當我們接獲每 一宗申請個案時,我們每一次都要諮詢有關部門的專業意見。」

「這項程序非但耽誤時間,更需花費大量文件工作;新的安排肯定會加快處 理申請牌照的時間。」

周廖鳳儀指出,安老院牌照事務處人員除處理申請個案外,亦隨時樂意接見 有意申請安老院牌照的人士,向他們解答有關新法例及申請手續的問題。

她說:「有意安排約見人士可致函社署或致電二九六一 七二一一及二八三 四七四一四與安老院牌照事務處當值主任聯絡。」

任何有意開辦安老院的市民,或現已經營安老院而有意申請牌照或豁免證明 書的人士,歡迎隨時與安老院牌照事務處聯絡,地址:灣仔皇后大道東二百一十 三號胡忠大廈二十三樓二三五四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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