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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略帳目附註:
節略帳目,包括其附註,除了一些較細微的帳目在節略根目 中被合併外,在各主要方面均與詳細的經審核賬目一致。
1.
主要會計政策
(a) 資產與負債的估值
為了更恰當地反映外滙基金的業績及財務狀況,有關資 產與負價估值的會計政策,改由根據國際會計標準委員 會徵求意見稿E48而作出修訂。過往,所有資產,除了 是定期存款以成本入帳外,均是以市值入帳;而所有負 債部份,除了外滙基金票據以貼現或攤餘價入帳外,均 是以面值入帳。但政策已作改變。外滙基金的資產與 負債部份,包括外匯基金票據及其他借貸,均是在會計 年度最後一天以市值入帳;然而,財政儲備帳目則仍以 面值入帳,而其面值與市值的差額則包括在其他負債道 一項目內。
爲反映上述會計政策的改變,一九九三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止的節略帳目重訂如下:
修訂
以往公布
改變
(百萬港元)(百萬港元)(百萬港元)
資產
348,486
348,394
+92
負責
220,944
220,776
+168
淨資產
127,542
127,618
-76
上述重訂帳目的影響,反映在一九九三年節略收入及支 出帳目和節略資產負債表內。基於實際理由,並沒有將 在此之前的節略賬目作出重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