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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九五年二月份乙類及恒生消費物價指數的按年升幅亦較黻和。一九九五 年二月份兩類指數的升幅分別為百分之九點六及百分之九點七,一月份的相應 輔則分別為百分之ㄧ點四及百分之十點
至於不將這三類指數所包括的住戶分組,而根據整體沖費模式編製的綜合約 對物價指數,以一九九五年二月與一九九四年同期比較上升百分之九點四,亦較
月份的相應刀幅百分之十點三我為低。
與一九九四年比較,消費物價指數中升幅較總指數升幅為小的有耐用物 品(在甲類指數中上升百分之四點三及在乙類指數上升百分之四點斤);燃料 (百分之四點四及百分之四點九);食品(不包括外出用膳)(百分之六點五及 百分之六點二);外出用膳(百分之七點,及百分之六點八);燃料及電力(百 分之七點六及百分之七點八);交通(在甲、乙兩類指數同告上升百分之八點 三)和雜項物品(在甲類指數中上升百分之八點三及在乙類指數中上百分之七 點二)。
另一方面,消費物價指數中升幅較總指數升幅為人的有作量(在甲類指數 上升百分之十二點八及在乙類指數中上升百分之四點四);我願(百分之十 點七及百分之十二點八)和雜項服務(百分之十一點四及百分之十點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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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一九九五年打比較,甲類和乙類消費物價指數同書上升百分之零點八。 綜合消費物價指數的應升幅為百分之零點心。
今年首兩個月甲類及乙類消費物價指數較去年同期不均上升百分之九點五及 百分之十。綜合消費物價指數的相應升幅為百分之九點八。
截至一九九五年二月止的三個月內,甲類和乙類消費物價指數的不均值,與 去年同期比較分別高千分之九點及百分之九點八。綜合消費物價指數的相應 升幅為百分之九點七。
截至一九九五年二月正的十二個月內,甲類和乙類消費物價指數的不均值, 與對上的十二個月期間比較分別線出百分之八點五及百分之九。綜合消費物價指 數的相應升幅為百分之九點
。
政府統計處亦有蘭製經季節性調整的消費物價指數。截至一九九五年月正 的三個月內,經季節性調整的甲、乙以及綜合三類消費物價指數的拜力不均幅 均為百分之零點七。
有關詳情載於附表一至二,和圖表一至四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