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庭使用中文須各界緊密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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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大法官楊鐵樑爵士今日(星期六)說:「在法庭使用中文是一項長遠任 務 ,必須透過司法機構、政府當局、法律界及學術界的緊密合作,才能獲得成
功。」
首席大法官在「獅子會公民教育之法律八面睇」的開幕禮上指出,司法機構 現在悉力策劃在地方法院及以上级别的法院使用中文的計劃。
楊鐵樑爵士解釋說,由於現時法例所限,較高級別的法院的程序及聆訊,只 能用英語進行。
首席大法官說:「推行在法庭使用中文是一項極其重要及繁複艱鉅的工作。 由於我們奉行的普通法體制,基本是以英文寫成,而本地的法官及律師所受的訓 練都是以英文為主導。」
「不過,司法機構正以務實、靈活、果斷放實事求是的態度,與政府有關部 門、法律界及本地大學緊密合作,積極策劃及推廣法庭使用中文的工作。」
首席大法官已於去年七月委任一個督導委員會,目標是在一九九七年六月三 十日之前,盡可能在各較高級別法院建立一個中英雙語制度,為那些認為只有使 用中文審理他們的案件,才能-
份體現法律公平的人士,提供另一選擇。
他說:「盡管香港的人口佔百分之九十八是以中文為第一文,但是目前爲 止,在地方法院及更高級別法院,市民並無選擇。」
楊鐵樑爵士表示,基本法第九條明確規定,除英文外,中文亦為香港特別行 政區司法機構的法定語文。但另一方面,為確保香港國際金融及商業中心的地 位,督導委員會無意強制規定法庭的聆訊必須使用中文。
督導委員會已擬定一套分七個階段的試驗計劃,在一九九七年七月前在所有 法庭使用中文,首席大法官指出,督導委員會在草擬時間表時,已考慮到不同皺 別的法院及那些案件實際上較容易使用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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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鐵樑爵士說:「這項策略極具進取性,並且有賴通過所需的法例修訂、經 費及人力資源。預料計劃施行時會相當複雜,需要司法機構、政府、法律界的互 相協調。」
他說:「司法機構將於今年五月全面開始一個試驗計劃,在東區裁判法院所 有八個法庭裝電腦化錄音系統及提供中英文的謄寫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