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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
禁毒工作計劃內的措施包括:
修訂販毒(追討得益)條例,使毒販難以清洗及保留來自販毒所得的非法利
* 修訂藥劑及毒藥條例,以提高對非法或不正當售賣藥物罪行的最高刑罰;
* 擴大警司警誡計劃,使首次因為干犯輕微毒品罪行而被拘捕的青少年可接受 警誠以代替檢控:
衛生署將加強對榮房的巡查;
警察毒品調查科將新增三十十八名警員,以進一步監察犯的行動;
* 擴大對於毒品製造的化學品的管制;
* 律政司會就上訴庭對藏有大麻作非法販賣用途的罪行的判刑指引進行檢討:
* 在明年成立藥物教育資源中心,為推行學校藥物教育課程提供支援;
* 發展新的小學常識科課程,加強培育小學生的自尊;
* 於今年十月,社會福利署將成立一組由社工組成的特別隊伍,每年協助約五 百名吸毒者:
* 為濫用鴉片類產品的青少年額外增設兩間住院式戒毒中心,以及為濫用藥物 的青少年成立一個新的輔導中心;
* 擴展醫院管理局轄下為濫用精神科藥物人士的治療服務。
此外,政府於一九九五/九六年度將額外撥款一百萬元用於禁毒研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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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計今年會耗資三千萬元推行這些措施。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