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專員展開直接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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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專員蘇國榮今日(星期二)宣布將會就屋宇署取締違例建築工程的執法 行動,展開一項直接調查。

蘇國榮在記者會上解釋說,根據申訴專員條例第七(一)(b)條的規定, 盡管無人向專員提出申訴,他亦有權自行決定進行調查。

申訴專員表示,違例建築工程在過往數年一直是經常被投訴的事項,特別是 有關屋宇署根據自一九八八年以來已實施的現行政策所採取的選擇性執法行動。

截至現時為止,他已完成了三十·宗這類性質的調查,其中兩宗投訴成立, 而另外十二宗則部分成立。

惟是,得出這些結論是因爲屋宇署所採取的行動或不採取任何行動的決定均 是按照該署的既定程序行事。

蘇國榮表示,過往六個月已接獲十七宗這類投訴。

有鑑於這類投訴屢見不鮮,他感到上面零星的處理方法不會再起任何有效的 作用,故而應該從最根本的問題着手,看看那些既定的程序本身會否是引致投訴 的癥結所在。

這項直接調查會集中於選擇性對違例建築工程採取執法行動的理據及程序。

申訴專員補-

說,調查進行期間,屋宇署仍可按照其既定的程序處理個別違 例建築工程個案,不受這項調查影響,對於這點,申訴專員條例第十九條經已清 楚訂明。

至於調查所需時間,申訴專員希望可在最短的時間內完成這項工作,但主要 是視乎申訴專員公署調查人員現時對有關情況所進行的初步評估結果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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