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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九九六年全面實施發牌制度時,床位寓所住客將會在符合安全標準及不 那麼擠迫的寓所居住。」
發言人指出,在過去幾年未位寓所及住客的數目已有所減少,這正顯示整體情 況已普遍收善。
對於委員會就外地傭工的關注,發言人指出「兩個星期之規定,是一項必需的 措施去避免頻繁之工作轉換,以保障僱主及勞工市場。
發言人說:「當外地傭工在提前解除合約後,看來有合法理由轉換僱主,尤其 當他們的僱主並沒有切實履行合約,又或如果外地傭工提出投訴,而勞資審裁處可 能會加以考慮時,人民入境事務處處長在處理時會彈性地引用這項規定。」
他說:「這規定並不是一項針對外地傭工的歧視性措施,它適用於所有合約僱 員,包括那些根據輸入外地勞工計劃來港工作的人士
關於一九九七年以後在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之下的報告責任,發言 人表示,英國政府已同委員會消长明根據聯合聲明,中國有責任確保公約的條 文,適用於香港之部分,在一九九七年後仍然有效。該責任包括需要向聯合國提交 報告。
他說,英國政府亦已告知該委員會,會繼續與中國研究,為這問題找出滿意的 解決方法。
至於奚浩德事件,發言人說政府對這位男童及其父母的困難深表同情。「但是 批准他在香港居留,將對數以萬計現正耐心輪候以單程證離開中國的人不公平,並 會鼓勵偷運小童來港以獲取居留權。」
他指出,奚浩德的事件是要以本港的地理位置為背景來看。在面積細小的香港 有六百萬人居住。
他說:「浩德的個案並不是一個單一事件。估計在中國有三十萬名兒童的父 母是在香港・我們的入境政策是有秩序地会家庭團聚,而不是「分隔」家庭。事實 上,有超過三萬八千人,其中大部分是每年由中國來港與家庭團聚的配偶及子
女。」
他強調中國的入境者必須要合法地及有秩序地來港。他說:「對非法入境者採 取寬鬆態度只會鼓勵更多非法入境者來港。」
發言人表示,政府歡迎非政府機構就聯合國的公約條文執行情況發表意見,並 會加以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