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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審試内容分為三部分:

(1) 一般教育:測試考生所擬教授科目的學術水平,可供選擇的科目包括 中國語文、英文、數學、科學、社會教育(包括健康教育 )、音樂、 體育、美勞,考生在第一部分須選考兩科;

(二) 教學語言:為測試考生與學生溝通的語文能力,評審試提供中文及英 文兩種教學語言,「教學語言(中文)」是必考科目,而不選考「教 學語言 (英文 )」的則必須應考「英國語文基本能力測試」;及

〔三) 專業訓練:此部分只為曾在香港以外地區完成有關師資訓練課程的考 生而設,評核内容包括教育理論、教學法及教育科技·

在上兩届考試中有一科不及格的考生可以申請重考該科目,但如有兩科或以上 科目不及格,則須重新報考全部科目,凡上兩屆「英國語文基本能力測試」未達 認可水平的考生,亦可在今屆申請重考該測試,重考一科的考試費用為五百六十 元

評審試第一及第二部分的考試費用為二千零三十元,同時報考第三部分考試的 考生須另交五百七十元,

申請人須用指定的申請表格報考,申請表格及課程内容可於十一月十四日至十 二月十四日到下列教育署辦事處索取:

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二百一十三號胡忠大厦十一樓一三 八4室教育署非 學位教師學歷評審組辦事處;

九龍彌敦道四百零五號九薩政府合署八樓教育署油尖區辦事處:及

新界沙田九廣鐵路行政大廈 (沙田火車站) 三樓教育署沙田區辦事處

考生可致電教育署非學位教師學歷評審組(電話:八九二 六二壹六~七)或

教育署自動電話查詢服務(電話:八九一〇〇八八)查詢

教署呼籲嬲樂團採用「目標為本課程」

教育署今日(星期五) 呼籲辦學團體,參加「目標為本課程」第一期實施計劃, 於一九九五年九月開始在小學一年級推行該新課程,提高香港的教育質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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