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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你是否同意::

陳太:如果中方有間題要問我們,我們很樂意去解釋,但這是我們的立場,

市區廢物的處理

香港的產物處理計劃所包括的三個大型策略 在堆填區及一系列產物轉運站,足 以應付本港目前以至下一世紀魔物處理的需要,而現時我們應盡量減少製造需要 處理的廢物,以延長該些廢物處理設施的壽命,

環境保護署署長聶德博士今日(星期四)在「城市發展與環境」世界大會上發 表有關「堆填區與焚化設施在市區废物處理扮演的角色」的專題演講時,作以上 表示

他說,廢物處理計劃是根據多年來小心監察本港所產生廢物的數量及種類、 本港各地找尋適合的堆填區和焚化灶地點及發展一個廢物管理模式後而制訂

他說:「根據這些詳細研究所得的結論是,-個為環境所接受而成本又最輕的 廢物處理策略,將包括三個大型策略性堆填區,收集由一系列位於主要廢物產生 地點的廢物轉運站運送而來的廢物·」

西德指出,社會人士對堆填及焚化所扮演的角色素有很大的争謙。他說,窿物 管理專業人士普遍都認為堆填實際是最終處理都市人口不能減少的剩餘物唯一的 途徑,而焚化則是廢物最終處理前的其中一個處理步驟·

他說,而是否著重物

總理的做法,則通常視乎本地因素而決定·

部分國家的資料可引以為證,例如澳洲、台灣、韓國、美國及英國,都依 填方法去直接處理百分之八十五至百分之九十八的魔物,而甚少利用焚化或其他 方法作預先瑤理·至於日本、盧森堡、瑞士及瑞典等國家,則利用焚化或其他方 法去預先感理百分之六十至百分之七十七的廢物·

聶德說:「當處理為地區提供熱力或其他用途所產生的熱能或電力生產未能帶 來著利益以抵消焚化設施的昂貴費用,又或不能在就近廢物產生地區找到適合 興建焚化爐的地點,但卻可在偏遠的地方找到地點興建堆填區時,以高標準的堆 填方法去處理未經處理的廚物仍是最佳的選擇,除非本地情況有所轉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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