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馬富梦在報告的前言中提到,他對近年社團人士對律政署的工作日益關 注感到欣喜·
他表示,他本人及律政署其他人員經常接獲立法局議員、傳播媒介及市民有關 透方面的查詢,
他說自一九八八年出任律政司以來,經常透過演講、文章及在立法局答覆議員 操周中,解釋本署各方面的工作。
去年律政署刊印了一本小册子,列出該署考慮是否進行檢控時所依循的準則·
馬團書說:「『律政署一九九四』的出版,旨在嘗試對本署各科的運作情況及 工作成績作一全面介紹。」
他補-
說:「本人希望這本報告有助市民了解本等所提供的各項重要法律服務·」
該報告除了介紹律政署的組織外,還有對該署六個科別的工作和貢獻加以說明
報告指出,民事檢寨科在一九九三/九四財政年度内,一共處理四年一百二十 五宗民事訴訟案件·
其中部分訴訟案件經過法庭程序處理,當中有百分之八十二點九,即三百三十 四宗案件,結果裁定政府勝訴·
在法律草擬方面,報告又指出,負賣草擬政府提出的所有法例的法律草擬科, 在過去一個財政年度内,曾經為九十六條條例,一百零六條條例草案,以及六百 零八條附屬法例作準備工作,數量大約比前年多百分之五,
至於現時法例的翻譯工作,在約二萬二千百須予翻譯的法例中,雙語法諮詢委 員會已審批大約五千四百酉·
報告引述,當律政司負責制訂一項新法例時,法律政策科的律師會積極參與該 條例草案的準備工作,以及摆交行政局及立法局的事宜·
在一九九三/九四財政年度内,由該科負責的新條例草案包括刑事司法管轄權 條例草案、執業律師(修訂)條例草案,以及提車及相類裝運軍據條例草案·
法律政策科除了制定立法建識外,還負向律政司及政府就建議中的法例某 項政策是否抵觸法律制度内的既定原則而提供意見,曾經諮詢該科的法例包括有 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草案,以及為設立終審庭而準備的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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