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西哥代表團由ECURR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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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紀中於審後說:「我們向他們解釋我們在原則上和實際執行新規定方面的困 難,並清楚表達香港希望能獲得豁免的要求·」
雙方在會議上同意再就此事進行磋商,姚紀中有信心雙方能達致共同滿意的解 決方法,
他說,在此期間貿易署和五個政府核准的薈證機構會繼續提供現有的箋證服務· 墨西哥政府在其於五月三十日出版的溯報中宣布產地來源新安排,針對所有被 列為需要繳付反傾銷稅或反補貼税的關稅項目的進口貨品。
新措施原於七月十五日生效,後延期至一九九四年九月一日,不軍適用於入口 自然要繳付反傾銷稅或反補貼税的國家的貨品,亦適用於由其他國家進口的這類 貨品
新措施推行後,出口國家在出口其貨品往墨西哥時,需採用並執行新的墨西哥 產地來源規例,現時並無墨西哥產地來源規則限制由香港進口的貨品・
來源證簽發程序方面,墨西哥政府就某些紡織品,服裝和鞋類產品,以及其他 所有貨品制定兩套規例。
紡織品、服裝和鞋類產品方面,簽發程序包括規定使用一份特定的來源證表格,
並以西班牙文或其他語言(需附有西班牙文翻譯)填寫·
至於其他貨品,產地來源證可採用任何形式,但必須包括某些指定資料。
姚紀中解釋,香港在執行墨西哥新產地來源規例和新來源證規例方面都有困難·
他說:「首先,現時並無墨西哥產地來源規例適用於由香港進口的貨品,新產 地來源規例一旦實施,除非規例和香港的相同,否則將影響香港和墨西哥的
「其次,任何我們的主要贸易伙伴如要求我們改來源證制度,以符合他們的 規定 - 香港在原則上是有困難去遵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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