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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的公信力·」

他說:「事實上,這些建議全部建基於現行的功能組別概念,有關準則在一九 八八年的白皮書内有清楚說明,即是要令到具規模的,以及在社會上有重要地位 的不同經濟和專業界别,成為功能組別·

「因此,新增的九個功能組別,各自代表一個重要的界別,該等界别多年來一 直為香港的安定繁榮作出重大貢獻。」

「我們的建議,当然亦完全符合聯合聲明和基本法的規定

吴榮說,將該九個新增功能組別視為「勞工」組別是個錯誤的看法·

他表示,該建融不但令一般藍領和白領僱員成為選民,而且亦把投無權給予中 壓和高醫的管理人晏·

就整體的權益均衡而言,九個新增功能組別,連同現有的二十一個功能組別, 實在可確保能夠-

分代表所有僱主、僱員和專業人士的權益.」

吳榮奎指出,條例草案中的建議將改善現有的功能組別制度,

他說:「第一,廢除所有形式的法團投票·

「把投樂權授予公司董事後,我們可以一舉兩得,既可以解決『多次投票』

的問題,同時可擴大有關功能組别的選民範圍·」

「第二,條例草案建議擴大若干現有專業功能組別的選民範圍,這項措施不但

擴大選民範圍,亦可加强這個制度的代表性。」

「第三,條例草案建議增設九個功能組別,涵蓋了全體就業人口·」

「這樣一來,我們可確保功能組別具有廣泛的代表性,更可以因此而增加這制

有關成立選舉委員會,吴榮奎表示必須符合兩項條件,

「選舉委員會本身的成員必須是經過公開和公平的選舉程序產生;及由選舉委 員會選出十位立法局議員的各項安排,亦必須公開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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