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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擊的士牌照投機活動 條例草案今提交立法局

一項旨在打聿的士牌照投機活動的條例草案今日(星期三)提交立法局·

一九九四年道路交通 {修訂)(第二號)條例草案目的在限制新的士牌照的轉

運輪司鮑文動讓二請該條例草案時表示,交通諮詢委員會於一九九四年三月完 成對的士政策各方面問題的檢討,該項檢討特別關注的士牌價極之高昂的問題,

他指出,的士牌照自一九六四年以來一直以公開招標方式簽發,根據現行法例, 的士牌照可自由轉讓,持牌人享有永久經營權·

文表示,這些因素再加上新箋發的士牌照數目有限,致令的士牌價近年急劇 上升,而市場更出現了投機活動,

他說:「為應付該特別問題,交諮會建議新的士牌照於簽發後十二個月内不得 轉讓,另規定買雙方須親自辦理轉讓登記手結。」

鮑文表示,這條例草案旨在授權運輸署署長,禁止車主在擁有的士初期轉讓的 士所有權。

他說:「由於這段期間的長短日後或有需要更改,讓運輪署署長可對市場情況 迅速作出回應,因此條例草案並無訂明確實的期間。」

「為確保内人士和各有關方面得知這項限制,運輸署署長審在投標文件中訂 明該段『期間』」

他說:「這項限制在車輛登記為的士時,亦會在車輛登記文件中註明,

條例草案押後辯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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