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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擊的士牌照投機活動 條例草案今提交立法局
一項旨在打聿的士牌照投機活動的條例草案今日(星期三)提交立法局·
一九九四年道路交通 {修訂)(第二號)條例草案目的在限制新的士牌照的轉
運輪司鮑文動讓二請該條例草案時表示,交通諮詢委員會於一九九四年三月完 成對的士政策各方面問題的檢討,該項檢討特別關注的士牌價極之高昂的問題,
他指出,的士牌照自一九六四年以來一直以公開招標方式簽發,根據現行法例, 的士牌照可自由轉讓,持牌人享有永久經營權·
文表示,這些因素再加上新箋發的士牌照數目有限,致令的士牌價近年急劇 上升,而市場更出現了投機活動,
他說:「為應付該特別問題,交諮會建議新的士牌照於簽發後十二個月内不得 轉讓,另規定買雙方須親自辦理轉讓登記手結。」
鮑文表示,這條例草案旨在授權運輸署署長,禁止車主在擁有的士初期轉讓的 士所有權。
他說:「由於這段期間的長短日後或有需要更改,讓運輪署署長可對市場情況 迅速作出回應,因此條例草案並無訂明確實的期間。」
「為確保内人士和各有關方面得知這項限制,運輸署署長審在投標文件中訂 明該段『期間』」
他說:「這項限制在車輛登記為的士時,亦會在車輛登記文件中註明,
條例草案押後辯論·
政府支持向公衆負責的動譜
政府和各公共交通機構將會秉承向公衆負責的宗旨繼續進行接觸,並會研究加
强現行安排的最佳措施
不過我們必須承認交通機構有合理的理由不公開具商業敏感性的資料。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