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份消費物價指數公布

根據政府統計今日(星期二)公布的資料,一九九四年五月份甲類消費物價 指數較一九九三年五月份高百分之七點八,與今年四月份的百分之七點七相應升 幅大致相近。

今年首五個月甲類消費物價指數較去年同期高百分之七點五,較一九九三年第 四季相應升幅的百分之八點七及一九九三年全年平均升幅的百分之八點五顆著為 低

乙類及恒生消費物價指數在一九九四年五月較去年同期分别高百分之八點四及 百分之十,一九九四年四月份的相應升幅為百分之八點二及百分之九點九,

至於不將這三類指數所包括的住戶分組,而根據整融消费模式編製的綜合消費 物價指數,以一九九四年五月與一九九三年同期比較上升百分之八點六。較一九 九四年四月份的按年升幅百分之八點四略高,

與一九九三年五月比較,消物價指數中升幅較總指數升幅為小的有燃料及電 九(在甲、乙兩類指數中同告上升百分之二點六);食品(不包括酒樓用購} (在甲類指數中上升百分之二點七及在乙類指數中上升百分之三點四);耐用物 品(百分之三及百分之三點二);煙酒(百分之五點四及百分之六點一)和雜項 物品(百分之六及百分之五點三)

另一方面,消費物價指數中升幅較總指數升幅為大的有雜項服務(在甲類指數 中上升百分之十二點四及在乙類指數中上升百分之十一點三 };住屋(百分之十 一點七及百分之十二點一);和交通(百分之九點一及百分之八點九)。

至於酒樓用腊和衣體,在甲類指數中分别上升百分之八及百分之七點八,而在 乙類指數中則分别上升百分之七點八及百分之八點一,

一九九四年五月與一九九四年四月比較,甲類和乙類消費物價指數同告上升百 分之零點八,但須注意這類比較會受季節性因素影響·

今年一月至五月間,甲類和乙類消費物價指數的平均值,與去年同期比較分别 高出百分之七點五及百分之七點九,

截至一九九四年五月止的十二個月内,甲類和乙類消費物價指數的平均值,與 對上的十二個月期間比較分别离出百分之八點一及百分之八點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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