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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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
規劃境地政司伊信在動畫二酸環境及保護自然基金條例草案時表示,現時資 助環境教育和研究活動的款項來源既不穩定,亦不足夠,而且只限於促進專活 動,而不能觸及較長遠和深入的計劃·
他說:「因此,港督在一九九三年的施政報告中,建議政府初步注資五千萬元, 設立一項環境及保護自然基金,以資助環境教育和研究,以及其他有意義的環保 計劃·」
該條例草案規定設立環境及保護自然基金,並聞明其宗旨,使規劃環境地政司 律以軍人法團的身分,作為該基金的受託人,
該條例草案並規定設立環境及保護自然基金委員畬,就基金的運用,向受託人 提供意見
伊信說:「該委員號將包括一名由非官方人員出任的主席,以及非官方和官方 成員」
「在推薦非官方人員出任該委員會的成員時,我們打算加入代表不同階層利益 的人士和團體,包括綠色團體,而後者亦將是這項基金的主要資助對象,」
受託人必須每年向立法局提交經審核的帳目結算表,以及有關管理這項基金的 報告
伊信指出,正如很多其他為教育或慈替而設立的信託基金一樣,假如管理基金 的费用相當龐大,條例草案載有一項標準規定,容許財政司徵收不超過基金每年 收入百分之二點五的監理赞,以收回這些費用,
他說:「不過,管理環境及保護自然基金所需的行政费用預期不會太大。」
「因此,條例草案規定,除聘用專業顧周所需的费用外,管理該基金的费用, 將從政府一般收入撥付·
條例草案押後辯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