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需要密用法律架構

港督彭定康表示希望會進行有建設性的工作以確保香港具有所需要的實用法律 架構,從而配合本地的港口和商米系統,

彭定康說:「我非常渴望中英雙方在政治問題上的不同意見能在一九九七年前 餘下的三年内劃定最後界線。」

「我對此一直堅信不移,並仍然維持這個信念,」

港督在第十一届國際海事仲裁會議上致辭時説:「若香港要一如過往五十年, 在未來五十年繼續為中國和全世界服務,坦白的說,這是必需的,」

香港在一九九〇年採用了聯合國貿易和發展會議所訂法律為藍本,在發展仲裁 法方面已邁進了領導地位·

他說:「這重要的步驟已配合其他的改變,值得注意的是在法律本地化所作的 努力」

彭定康補-

說,香港已在海事法方面有很大的進展,例如香港已具備獨立船隻 登記、油漬污染的責任及海上污染方面的法律·

他說:「但需要做的事情仍然很多,尤其是與我們的同事—中國社局制訂計劃, 以繼續於香港實施國際海事公約,而中國仍未成為這些公約的成員·」

他補-

說:「這憾的是,在其他方面的法律本地化進廣卻太少·」

港督在強調法律的發展對經濟的重要性時說:「缺乏法律上的投資,缺乏制定 及維持法律的堅固基礎,投資在其他方面將會得到較少的回報・」

機場委員會周五舉行會議

中英雙方商定,於五月二十日在香港舉行機場委員會會議,根據「關於香港新 機場建設及有兩間題的諒解備忘錄」,就機場和機場鐵路財務安排周題繼續進行 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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