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局主席或其代表
區域市政局主席或其代表
文康廣播司或其代表
教育署署長或其代表
為香港藝術發展局作好準備的工作委员岔原本有十六名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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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康廣播科發言人表示,藝術發展局的委員人數增至二十人,是為了能更廣泛 地代表藝術界人士的興趣、技能和意見,
因此,委員包括來自以下各界:玄學、視覺藝術、戲劇、舞蹈、音樂、藝術行 政、藝術教育、和其他對藝術有興趣而能為藝術發展局出力的社會人十,
發言人說:「香港藝術發展局最初成立為非法定機構,負責向文康廣播司提供 意見,待有關方面就成立該局為獨立法定機構所需的立法進行草擬、審閱和實施 的工作,使該局擁有行政權力、本身的蹤屑以及由政府和私人資助·」
「藝術發展局的財盡是制訂及執行計劃,以及處理其他所需事項,以進一步發 展藝術的任務+」
香港藝術發展局的任務是:
港述
的的
將劃及推廣藝術的全面發展,欣寓及參與,藉以提升整個社會的生活質素, 尤其辘重表演、視覺及文學這三種藝術:
與政府及本港現時從事推廣和發展藝術的機構,例如市政局、區域市政局、 香港演藝學院、香港藝術中心及其他獨立團體,緊密聯繫及合作,並同時 幕重上述機構的自主地位:
參與為達至上述目標有關的活動;及
經港督與藝術發展局磋商,並得批准或委任,可衆與其他有助本地藝術發 展的活動。
為達成上述的目標,藝術發展局將制定明確、貫徹的策略,以籌劃、發展、推 廣及支持本港的藝術活動,藉以提升社會的生活質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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