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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季差餉四月底到期繳交
本年度第二季差餉將於四月底到期繼交·
差餉可透過電話線交,或郵寄香港郵政總局信箱八〇〇〇號庫務署署長收,或 前往下列辦事處繊交:
香港灣仔告士打道七號人民入境事務大樓一樓庫務署總部收支辦事處:
香港雪廠街十一號中區政府合署西座庫務署中區分署;
香港英皇道三七三號上潤中心一樓庫務署北角分;
香港西灣河太安街二十九號東區法院大樓地下務署西灣河分:
* 九龍彌敦道四〇五號九龍政府合署四樓務署油麻地分署;
九龍太子道三四八至三五二號民生商業大廈一樓庫務署九龍城分署; 西貢、沙田、大埔、北區、元朗、屯門、荃灣或蔡青政務處·
庫務畬發言人表示差餉繼款通知書已經發出,
他說:「仍未收到通知書的差餉繳納人,應携同以往任何一季差餉通知書,前 往任何一間務署收款處·」
「他們可獲補發繳款通知書副本。」
如差餉做納人未能出示以往任何一季通知書,應向香港灣仔告士打道七號人民 入境事務大樓三十樓庫務署差餉組詢
發言人指出,未收到線款通知書的人士,仍須依照規定,在本月三十日或之前 總款,否則政府可根據差餉條例的規定,加徵百分之五附加費·
如在總款限期過後六個月仍未清總,政府可按照所欠數目(包括百分之五附加 费一再加徽百分之十附加费·
已遞交有效直接付款授權書的人士請注意,如繼款通知書並無「以自動轉帳方 式付款」等字句,差餉仍須依照繳款通知書指定的其他辦法總交·
差餉縂納人須確保其銀行開户於本月三十日有足夠存款·空置物業亦須繳納差 餉,但已總數額可按差餉條例列舉的情況下申請發達,
然而,物業在空置前如全部或主要供作住宅或停泊車輛用途,或擬供作這些用 途,則已繳納的差餉,概不發運(因政府頒令空靈的則不在此限),
為省去排隊的麻煩,發言人促請差餉繳納人以電話或郵寄方式付款,或盡早前 往任何一間繳款辦事處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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