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炯柱說,增加的案件大部分屬無牌使用或未獲授權更改的士及貨車内的無線 電設備
他說:「我們相信建識的罰款修訂,對阻嚇這類違例人士會有顯著效果。」
條例草案亦建議增加逄反電訊條例規例的最高罰款,由目前的二千元增加至二 萬元
條例草案押後辯論,
立法局通過增加定額罰款決議案
立法局今日(星期三}通過兩項根據定額罰款(交通違例事項)條例及定額罰 款(刑事訴訟 ) 條例而提出的決議案,以提高遽例停放車輛事項和違例行事项 的定額罰款水平,議員亦批准在定額罰款違例事項的附表中,加入一個新項目,
連輪司鮑文在動證該兩項決議案時說,過去數年,違例行車事項及違例停放車 輛事項均有實質的上升.
他說,其中一個原因是現時的定額罰款水平是在一九八九年制定,其阻嚇作用 已因通貨膨脹而大大減退,
為恢復其實際價值,遽例行車事項定額罰款額將按照通脹率分别由一百四十元 增至二百三十元、由二百元增至三百二十元及由二百八十元增至四百五十元,而 違例停放車輛事項的定額罰款額則由二百元增至三百二十元,
總文說,根據現行法例,的士站内首部或第二部的的士司機,須坐在的士中厢 内或站在的士旁,以備即時租用,
凡未能遵守這項規定者,即屬達例,並會加入定額罰款違例事項附表中,罰款 額為三百二十元・這項罰款額跟其他與的士有關的違例事項的罰款額相同,它能 減輕警方和法院的工作負擔,
鮑文說,新罰款額及新加的遽例項目將由六月一日起生效
完
立+ 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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