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管制機動遊戲機 條例草案提交立法局審議

文康廣播科發言人今日(星期五)表示,機動遊戲機(安全 ) 條例草案將於三 月九日提交立法局審議·該草案旨在就機動遊戲機的設計、安裝、檢查、操作及 維修提供全面的監管

發言人表示,機動遊戲機是動力操作的機器,供公衆人士乘坐作玩樂之用。這 些遊戲機包括海洋公園的大型先進設施,以及特別為兒童設計的小型低馬力遊戲

現時,機電工程署署長透過由影視及娛樂事務管理處處長根據公衆娛樂場所條 例簽發的許可證内的附加條件,執行有關機動遊戲機的操作和維修方面的安全規 定

由於由影視及娱樂事務管理處處長簽發的許可證旨在規管娛樂的内容,加上目 前有建議要全面取消根據公衆娛樂場所條例發的許可證制度,故該項安排已服 不合時宜和不適當,因此,当局制訂此條例草案,以便就機動遊戲機的安全,進 行逋当的監管·

發言人說:「有關條例草案規定機動遊戲機擁有人須就遊戲機的設計、安裝及 操作者的資歷預先向機電工程署署長取得批准·

此外,條例草案亦對機動遊戰機的操作、保養、修理及改裝作出規管·

他說:「機電工程署署長或由他授權的一名公联人員獲授權進入設置機動遊戲 機的地方檢查遊戲機的安裝及確保這類遊戲機的安全,機電工程署署長或任何警 務人員,可以安全理由要求關閉機動遊戲機。」

「機動遊戲機的擁有人須確保遊戲機是合符安全標準,並進行由機電工程署署 長指定的維修或改裝」

發言人表示,條例草案賦予文康廣播司權力,可委任上訴委員當聆應有就機 電工程署署長所作的決定而提出的上訴,

發言人又表示,機電工程署署長會發出操作守則,以提供實際的指引·

公棄娛樂場所條例將會作出相應修訂,使機動遊嗽機擁有人可獲豁免申請公衆 娛樂場所條例規定必須申請的許可證·

機動遊戲機(安全)(收費)規例將會在條例草案通過後由財政司訂立,而機 動遊戲機(安全)(操作及保養)規例則由文康廣播司訂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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