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動電訊服務的監管諮詢文件

電訊管理局今日(星期三)發表一份名為「流動電訊服務的監管—工作前瞻」 的諮詢文件,以收集本地及國際電訊業及其他有興趣人士對未來香港流動電訊服 務發牌及監管架構的意見·

電訊管理局總監艾維朗表示:「此份諮詢文件,是我們致力就主要監管問題, 向案内及公案人士作廣泛諮詢的延續,文件内容廣泛論及與未來香港流動服務監 管有關的各項問題,尤其是如何把新的科技引入香港蓬勃的流動服務市場·這些 新科技,如私人通訊網絡服務(PCN或PCS ),均可從香港現有先進的數碼 流動服務演變而成,其中畬引起一連串問題,例如此類服務經營者的數目及其牌 照條款等·」

文件内列出電訊管理局局長對衆多問題的初步意見,分別為:

(1) 流動服務將來應以技術中立的原則發牌·

(二) 現行對公共無線電傳呼服務的監管應予維持,並考慮把現時的無線電傳呼系 統牌照轉為公共無線電通訊服務牌照之一種,以使能有更有效率地管理牌照 事務

(二) 第二代無線電話公共發射站服務所使用的科技應獲准提升,如可接收打入的 電話,同時將考應在目前分隔的頻段内,增加指配頻譜供公共發射站使用,

四 於一九九四年底,一點八千兆赫頻段内將共有二六十兆赫,供私人通訊網 絡服務( PCN或PCS)此類服務使用,電訊管理局局長案把頻分為若 干二乘十兆赫頻段,於一九九五年初發給六個經營者,此安排將足夠讓一百 二十萬用户使用該種服務(即佔全港人口的百分之二十)•

(7) 現時四個公共流動無線電話服務經營者應准予提高其現有科技,以能使用私 人通訊網絡服務(PCN或PCS)的科技·公共流動無線電話服務經營者 如接受此建議,而電訊管理局局長亦對其經營計劃及所作承諾表示滿意,創 畬額外分配二十兆赫的頻段予各經營者,以便能提供此等新科技·

3) 電訊管理局稍後將批出兩個新牌照予新經營者,各獲指配一點八千兆赫内二 美十兆赫的頻段·並無在本港持有公共流動無線電話服務牌照的人士、固定 電訊網絡服務或第二代無線電話服務公共發射站經營者,如非直接或間接擁 有公共流動無線電話服務牌照,均可申請,但新經營者不可只是使用目前的 模擬流動電話科技,與現有的公共流動無線電話服務經營者競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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