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衣青荃檔底船隻高度限制

海事處助理康長(策劃及本地海事服務)崔崇堯今日(星期五)重申,任何 隻如果桅桿、獻塔或裝載的貨物高度離開海面超過十七米,均不得駛經青衣南橋 及青荃北橋橋底 •

上述禁令是根據一九九三年船舶及港口管理(修訂)規例所實施,該修訂在上 星期三(十一月二十四日)在立法局通過·

修訂規例指明在藍巴勒海峽刻出禁區,所有離海面有超過十七米高度船桅或超 過十七米甲板建築物的船隻,均不得駛入禁區,

除非獲得海事處處長特别批准,否則被拖行而超過十七米的船隻須由 的拖船或其他船隻拖行,確保該船可安全地操作,才可進入該禁區碇泊或離開泊

此外,除非獲得海事處處長特别批准,高度超過十七米的船隻不可向橋樑方面 駛去,以對橋樑構成威脅,

崔崇堯說:「修訂規例同時亦實施於鴨脷洲橋下的禁區内,不過在該處所定下 的高度限制是谁海面十四米,」

他說:「在没有原因和理由下,觸犯規例的人士,包括船長,拖船和其他船隻 的船長,均被視為產法,最高刑罰是罰款一萬元和監禁六個月,

他又說:「此外,如果船隻在禁區内與任何橋樑發生碰撞意外,有關人士將被 檢控,最高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六個月,」

不過,崔崇堯强識,有部分船隻過往經常都會駛經禁區前往藍巴勒海峽公共貨 物裝卸區,倘若這些船隻的高度超過十七米但少過二十米而又想駛經青荃北橋前 往公共貨物裝卸區,可向海車處提出申請豁免,不過將基於嚴格情況下才可獲特 别批准,而且批准的有效期起初將會是六個月,

社署首次资助家長/親友資源中心

社福利署署長冼德勤今日(星期五) 表示,在一九九四/九五年度,社署會 首次為家長/親友資源中心提供資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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冼德勤在聖公畬福利協會週年大會上致辭說,這些中心獲得長期的經濟支援後, 他希望彼等能擴大支援服務的網絡,為更多市民提供服務·

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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