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將設立海岸公園及海洋保護區
港督會同行政局已原則上同意在香港設立海岸公園及海洋保護區,以存護及管 理重要的海洋環境及海洋生物,
漁農處助理處" 普臚今日(星期五)在記者招待會公布有關決定時表示,設 立海岸公園及海洋保護區的目的,是為保護及管理一些未被破壞的海洋環境,以 達致存叢、教育及康樂用途,
劉當厲說:「政府的政策是透過
的自然 護理區及其他珍貴郊區特色, 和物色加添新的存地區,以達致保存和提高香港自然環境質素的目標·這項工 作在陸地上和郊野公園方面已做了很多工夫,保護海洋生態環境是我們即將努力 發展的新方向・」
他解釋說,海岸公園是指一幅面積頗大而創作自然護理及康樂用途的海面及沿 岸地方,相對地,海洋保讃區的面積較小,但極具保護價值,因此被創作只供 自然護理、科學及教育研究的用途。
他說:「在第一階段的發展,當局擬將海下灣及印洲塘劃定渤海岸公園,而鶴 咀則會被劃為海洋保駹區·」
此舉需制訂一套新法例,以便劃定、管理和發展海岸公園及海洋保議區,当局 希望有關條例草案可在明年提交立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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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在保護區内的活動管制,劉書説:「當局將採納一個多用途兼容的處理 方式俾容許現有對海洋環境影響很小的活動繼續進行。」
「同時,政府盡適噹考應保護區内村民及漁戶的傳統生活和鄉村檻益,」
「一般而言,政府仍會容許公案人士自由進出海岸公園及海洋保維區·」 他說,政府邀鼓勵在海岸公園進行教育及合適的康樂活動,例如自然生态的研 究、酒水和海底攝影等;而在海洋保護區則會鼓勵一些科學研究工作·
至於各類活動管制的程度,則視乎這些活動對環境可能造成的損壞,原則上, 在海洋保護區的活動管制號較嚴,例如,在海岸公園内,現有的一些對環境没有 長遠損害的捕魚活動,可繼給進行,但必須預先領有許可證,以便監管,而在海 洋保護區内,則所有捕魚活動會被禁止,以避免對在區内的科學研究造成干擾。
此外,一些對海岸公園或海洋保護區均會造成破壞或與之不相容的活動,例如 拖網捕魚,利用魚槍打魚等將一律在兩類地點同樣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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