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處籲請食肆東主 棄用酒精作為燃料

勞工處籲請飲食業的東主,放棄使用酒精作保暖食物之燃料,確保工人之安

黄埔花園可口火鹞之東主力根有限公司因未有為工人提供和維持一個安全工作 系統,以及未有向工人提供資料、訓示、訓練和監管,被勞工處發傳兩檢控兩項 控罪,最近在新蒲崗裁判署被判罰款共一萬三千元·

勞工處副首席工廠督察總監麥鴻今日(星期五)說:「一名女工在火鍋店内 加酒精將食物保暖時發生火警,身體被嚴重燒傷,因此,勞工處將其僱主檢控·

他說:「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規定,主有責任為其僱用的工人提供和維持一 假安全工作系統,確保受其僱用人士的安全·」

「僱主亦須向工人提供有關危害的資料、訓示和訓練,並須作適當監管,預防 工人受傷·」

麥鴻指出,使用液體酒精作為燃料是危險的做法,倘若酒精盛於可移動容器 内,則危險性更高·

他說:「這是因為酒精有可能溢出或開,亦可能會接近火種,如顧客燃點中 的香煙」

麥鴻康補-

說:「為了保工人工作時的安全,食肆東主須放棄使用酒精作燃 料-並採取較安全的方法,如使用妥醬裝置的電熱器,」

違反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内一般性責任條款之僱主,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 三萬元

- R

-

政府擬批准三項海床工程

政府建議批准三項在青龍頭、硫磺海峽和白沙澳前濱及海床進行的工程,

其中一項是挖掘荃灣青龍頭約一千六百七十平方米的海床,敷設污水排放及海 水引入管道・

Share This 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