冼德勤認為批評綜援兒童援助不足夠是不合理的,

他說,香港社會保障計劃與很多國家不相同,是基於受保障人士的需要而設立 的,社會保障援助物價指數每月調整一次,標準金額則每年檢討一次,配合通貨 膨脹升幅,增加援助金額。政府亦每五年作一次全面的家庭開支檢討,

他舉例說,在新計劃下,四人家庭每月的援助金為五千八百元,即製造業工人 平均工資的百分之九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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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又說,在兒童的援助金方面,我們不可軍彌兒童領取的標準金額九百九十五 元,我們亦應顧及他們發的特別津貼·

他說:「例如就學兒童發的『外』援助包括學躉,交通費、班費、課外 活動費用,在外午膳費用、書簿費、文具費及校服費用等。」

洗德勤說,獲家人照顧的兒童除領

月亦可額外獲津貼八百一十元,

標準金額九百九十五元外,每

他又說,由本學年開始,社署提供一筆費用,讓中、小學生預繳書簿費、校服 及文具費

他說:「小學生可領取七百五十元,中學生則獲發一千四百元,學童或其家長 無須提出要求·」

他續說,實際的教育開支由綜合社會保障援助計劃付遠

他說,如領取社會保障的家庭確實需要安裝電話,社署亦提供援助·

他說:「以一個有子女的家庭為例,我們亦顧及兒童須與友人聯絡,通常亦 提供電話費津貼,」

他强調說,在綜合社金保障援助計劃下,不會剥奪兒童的基本及特别需要·

冼德勤總結時說:「無論任何緣故,亦不可剥奪領取社會保障的兒童的基本生 活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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