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海外信託銀行

政府今日(星期六 ) 宣布,港府已就售查海外信託銀行的全部已發行股本予國 浩集團有限公司{國浩)達成協議,

根據出售協議,國浩所支付的總價錢是相等於海外信託銀行有限公司集團經調 整綜合資產净值,另加四億二千萬元之溢價

資産净值是依據海外信託銀行集團於一九九三年六月三十日的審核綜合資產净 值計算・該綜合瓷產净值將就若干事項作出調整,其中包括:

(一) 加入或扣除海託及其附屬公司及聯營公司所擁有的物粜於收購完成之五個 商業日前的價值一依據獨立地產測計司的估價),與該等物業帳面净值之 任何差額;

(二) 海託的内部儲備金;及

(二) 海託集團於一九九三年六月三十日可用之估計税項虧損 ·

視乎經確定的資產净值數目,出售的總價錢須在出售完成時方可獲知,

預計完成出售的日期為一九九三年十月十五日,而出售是否獲得完成須符合若 干條件,其中包括:

(一) 國浩於完成收購角並未因為嚴重違反保證及承諾,或因為隱瞞重要資料而 接獲有效的終止通知;

(二) 國浩須獲得所有所需的規管及政府的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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