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與租客修訂條例草案恢復辯論

政府發言人今日(星期一)表示,立法局星期三(六月三十日)恢復辯論一九 九二年米主與租客(综合)(修訂)條例草案·

政府將在立法局委員會審議階段提出多項重要修訂·

他說:「這些條訂對受影響的業主和租客同樣公平,也是租客所能負擔的」

發言人指出,該條例草案於九二年六月提交立法局,並經有關專責小組詳細討 論,而公業人士亦曾就草案各方面的内容表達意見。

他說:「總括來說,建議的修訂包括第二部受管制租約最低租金的每年增幅由 市值百分之七點五溯至百分之五,這與直至九一年止的過往增幅相符合,」

至於第二部的管制期限亦畫由九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延長至九六年十二月三十 一日;百分之九十七的受管制樓宇是屬第二部範圍的。

此外,因樣宇重建而須遷出的租客 極客所獲得的法定補償亦由現行應課差餉租值的 一點三倍增至一點七倍,

發言人强調,差餉物業估價署署長繼續仔細監察租務市場的情況,

他補-

說:「立法局只需簡軍地通過決議案,便可調整最低租金水平,時限和 法定補償金額.」

他指出,差餉物業估價署曾在九二年七、八月間對第二部受管制的全部楼宇進 行全面調查,該調查證實受管制的住戶數目為四萬五千五百户,人數十三萬七千 人,分别居住在三萬二千五百個樓宇軍位内

發言人說:「這些樓宇的許多租客二十年來均支付低於市值的租金,而租管亦 令業主對翻新或維修其軍位望而卻步」

「再者,很多業主只擁有一間物業,並倚賴收租維生。值得一提的是,約百分 之七十的業主是於一九七三年實施租金管制之前購入其根字軍位的·

他補-

說,根據新建議,大部分租客在未來四至五年間仍繼緒享受支付低於 市值的租金·

他說:「由於管制租金和市值租金之間的差額會越來越大,若不逐步撤銷租管, 要最終完全撤銷租管將更為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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